问题:徐婕律师,我是个大学生,想咨询恋爱经济纠纷的相关问题。
我打游戏时认识了个美女,她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几次接触下来,我觉得和她挺投缘,便开始追她。
没多久,我们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她长得非常漂亮了,我太喜欢她了,她想要什么我都想满足。
再加上我父母给的零花钱多,所以,无论她看上什么,我都尽量给她买。
我送过她3万多的包包,还有一万多的手机,还有不是比较贵的首饰。
平时出去吃饭和耍,我都是抢着买单的。无论是不是节日,我都会给她转钱,让她开心。
就这么谈了大半年,我前前后后给她转账有20多万,帮她代付的也有8万多,加上日常的开销,我大概花了三十多万。
我是奔着结婚去的,所以对她从不吝啬。
但是,她却因为一件小事非要和我分手。
分手后,我越想越不甘心,找她还钱。
可她一口咬定,是我自愿为她花的,她可以不还。
徐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若是起诉她,能不能把我花的钱全部要回来?
徐婕律师的回答
依据赠与合同的法律法规,不同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性质及处理方式:
一、特殊金额的赠与,一般不能要回
比如,你发给对方的红包,如520、999、888等特殊金额。
再比如,你在情人节、七夕、520、生日等特殊节日或纪念日的转账。
二、共同花销,不能要回
一起吃饭、旅游、日常开销等共同生活的消费。
无论由谁支付,这些支出都被视为维系恋爱关系的共同消费,分手后一半不支持返还。
三、借给对方的钱,可以要回
有借条、转帐备注或者明确提到 “借款”“还款” 的聊天记录
四、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
比如彩礼、购买房产、汽车、支付彩礼、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等等。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