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抚养费的事情。
我和前女友是校园恋期,毕业没多久,她就怀孕了。
我们就商量着,尽快结婚。
结果在彩礼这件事上,两家怎么都谈不拢,越闹越僵,最后只能分手了。
分手的时候,前女友坚决说,孩子她不会留,要我出医疗费,还的给她一笔补偿。
我同意了,给了她五万块钱。
为此,我们写了个协议,上面写清楚了她答应终止妊娠,我支付五万当补偿。
本以为,这事就算两清了。
结果呢,前女友自己悄悄把孩子生了下来,还来找我要抚养费。
我心里特别憋屈。
当时明明说好了不要孩子的,我也为此付了钱,是她单方面反悔非要生下来。
她现在生下来再找我要钱,我觉得实在没道理。
徐律师,这种情况我能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毕竟我们有分手协议,她答应不要孩子的,我也按约定给了补偿,她违约了,那我是不是就不用再承担什么责任了?
徐婕律师的回答
生育权属于人身权,限制生育的协议无效。
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即使在你前女友执意生育的情况下,仍不能免除你作为父亲应尽的任何义务。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