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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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房产留给孩子,父亲离世后,继母拒绝过户,怎么办?婚姻家事徐婕律师的回答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7月23日分类:婚姻家事浏览:207次举报
2026-07-23

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房屋过户和财产纠纷的问题。

当年,我爸妈离婚的时候约定好了,家里的那套房子归我。

这是写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书》里面的。

房子是我爸妈婚后一起买的,登记在我爸名下。

因为我年龄小,还是未成年,就一直没有过户。

后来,我爸再婚了,和继母又生了个妹妹。

年初的时候,我爸爸突发疾病去世了。

我已经成年了,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是继母和妹妹不同意。

她们说这房子是我爸的遗产,她们作为继承人也有份,不肯配合我办手续。

徐婕律师,她们说得对吧?

不会这个房子就不归我了吧?

那我爸妈离婚协议里写的“房子归小孩”,都不算数了吗?

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能把这房子要回来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夫妻离婚时在协议中对财产及子女抚养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条款,并非随意承诺,而是一种设定了法律义务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你的爸爸生前已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承诺转化为一项合同义务。

这项义务属于其遗留的“债务”范畴,继承人不能只继承权利,而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所以,你父母在离婚时约定房子归你,无论日后家庭关系如何变化,甚至你爸爸不幸离世,只要赠与合法有效,继承人都无权随意撤销。

你可以先和继母和妹妹协商,让她们协助将房屋过户给你。

若协议不成,则起诉。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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