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找我借了二十五万,用于家里房子的翻新装修。
有借条的,也约定了还钱的时间和利息。
后来,他陆续还了我十七万,但剩下的八万一直没给。
我找他要了好几次,他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
找他老婆要,她老婆说,欠条上只有我朋友一个人签字,她都没签字,这个钱跟她没关系。
这怎么叫没关系呢?
她老公借的钱,也是用于他们房子的装修,不应该他们夫妻一起还吗?
徐婕律师,这笔钱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
当初,借给朋友是出于信任。
可朋友现在摆明了想赖账,我该怎么办?直接起诉吗?
那应该起诉我朋友?
还是他们夫妻二人一起告?
徐婕律师的回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房屋作为家庭的核心载体,其装修投入不仅关乎居住品质的提升,更是承载着双方对美好家庭生活的共同期许。
你朋友借钱装修房屋,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改善共同居住环境而发生,其目的指向家庭共同利益,收益归于共同生活本身。
因此,该装修款虽然是以你朋友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本质基于夫妻为家庭日常共同生活而产生,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你可以再次协商还款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起诉朋友夫妻二人,要求还剩余款项和利息。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