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徐婕律师团队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6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重庆-渝中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执业年限11
1532040148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1:59

【资深家事徐婕律师解答离婚财产纠纷问题】老公婚前首付购房,婚后工资还贷,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分房子吗?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7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次举报
2026-07-01

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分割的问题。

最近,我在和老公协商离婚的事情。

因为一套房子,我们快要闹到法院去了。

那套房子是我老公婚前首付买的,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我们结婚以后,每个月他自己还款,我没有管过。

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要求分婚后还贷的钱和房子升值的部分。

但他坚决不同意,说房子是他婚前买的,贷款也是他自己的工资还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没得资格分钱的。

徐律师,他说得对吗?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啊。

结婚这么多年,虽然他是用自己的工资来还贷,可家里的开销都是我在管呀。

我能去起诉吗?

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我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你老公婚前首付购房,婚后还贷,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即视为夫妻共同还款,而不必刻意区分还贷的资金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可以再次和老公沟通,协商分割。

若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分割的。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15001201511761077 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