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分割的问题。
最近,我在和老公协商离婚的事情。
因为一套房子,我们快要闹到法院去了。
那套房子是我老公婚前首付买的,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我们结婚以后,每个月他自己还款,我没有管过。
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要求分婚后还贷的钱和房子升值的部分。
但他坚决不同意,说房子是他婚前买的,贷款也是他自己的工资还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没得资格分钱的。
徐律师,他说得对吗?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啊。
结婚这么多年,虽然他是用自己的工资来还贷,可家里的开销都是我在管呀。
我能去起诉吗?
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我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你老公婚前首付购房,婚后还贷,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即视为夫妻共同还款,而不必刻意区分还贷的资金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可以再次和老公沟通,协商分割。
若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分割的。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