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咨询下离婚逃债。
前几年,我借给朋友150万块钱。
当时,他给我写了借据的。
钱我是通过银行转账给他的,转账时有备注,凭证我都留着。
我们约好的,五年之内,连本带息还给我。
可没想到的是,他一直拖着,不还钱,也没个信儿。
最近,我听说,他离婚了,协议离婚。
他老婆分得了绝大部分财产,包括好几套房子、商铺、车位还有两辆车。
而他自己,就分了一套老房子,一点都不值钱。
债务是也他一个人承担的。
徐律师,我有点慌。
他们这样操作,是不是故意想逃债啊?
现在,他名下没啥资产,也没继续,那我这150万,岂不是要不回来了?
如果我起诉,法院判了我朋友还钱,但他确实没钱了。
我能要求执行他前妻分到的那些房子和商铺吗?
麻烦帮我分析分析,期待你的回复。
徐婕律师的回答
夫妻离婚时约定将全部或者主要财产归一方或者归子女所有,导致另一方没有足够财产清偿对外欠债,是实践中常见的逃债方式。
甚至有的夫妻通过“假离婚”逃债,或者在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或补偿款,将其个人财产一并转移,逃废债。
根据你的叙述,你朋友与妻子离婚时,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主要财产分给妻子,导致他不能清偿债务。
建议你尽快起诉,主张朋友归还本金及利息,并请求法院撤销他们的离婚协议约定。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