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这个离婚案太炸裂了!
离奇到让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忍不住想分享给你们。
剧情是这样的。
丁雅婧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人了。
她就找了律师,起诉离婚,想让丈夫净身出户,车房全归她。
就在快要开庭的时候,丁雅婧因为工作要去国外出差,一去就是好几个月。
她不想把离婚的事儿给耽误了,就申请了线上庭审。
法院也通情达理,同意了。
结果开庭那天,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屏幕那边的丁雅婧表示,车房她都不要了,自己要净身出户。
而且,她只要孩子,不要对方出抚养费。
丁雅婧这前后的转变太大了,她的代理律师当场就懵了。
幸好,律师也是见过大场面的,很快恢复镇定。
丁雅婧如此反常,也引起了法官的警觉。
在法官和律师的双重询问下,屏幕那端的“丁雅婧”露出了破绽。
原来,出席线上庭审的并非丁雅婧本人,而是她的双胞胎妹妹,丁雅薇。
而真相也慢慢浮出水面。
嗯,电视剧的剧情真的很狗血。
丁雅婧的妹妹早就和姐夫在一起了。
他们两个人合谋,想趁着丁雅婧在国外,由妹妹冒充姐姐去线上开庭。
只要妹妹在法庭上主动放弃所有财产,承担所有债务。
一旦法院出了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丁雅婧就会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变得一无所有。
而这对渣渣的男女就能名正言顺地坐享其成。
是不是很可怕?
若不是法官和律师当场识破,不仅司法秩序会遭到严重破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将在浑然不察的状态下被拱手于人。
在这个案子里,妹妹企图冒充姐姐作出放弃全部财产的意思表示,已不仅构成诉讼欺诈,更直接挑战了身份诉讼中“本人亲自出庭”这一根本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对“人”本身的确认,是公正最基本的前提。
所以,不要有侥幸心里,觉得线上开庭就可以混过去。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