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给娃儿改姓的事。
我跟娃儿他爸离婚的时候,说好了他每个月给抚养费。
结果到现在大半年了,一分钱没见着。
我打电话找他,要么不接,要么就说没钱。
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人是指望不上了。
我也不想跟他扯了,抚养费不给就不给吧,我自己咬咬牙,一个人也能把娃儿养大。
以后他也莫想娃儿给他养老了。
我打算让娃儿和他断绝父子关系,还想把娃儿的姓改了,改跟我姓。
但是,派出所说必须要娃儿他爸同意。
他肯定不同意啊!
徐律师,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直接把娃儿的姓改了?
徐婕律师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所以,你前夫不同意改姓,可以等孩子十八岁后,自行决定是否修改姓名。
至于抚养费和赡养的事,两个事分开看。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你前夫未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与你孩子将来是否需对其履行赡养义务,在法律上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二者不能相互抵销,也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条件关系。
至于你提到的“断绝父子关系”,此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也无法解除血缘上父母子女的关系。
前夫不给抚养费,建议以你孩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若是法院判了,他还是不给抚养费,还能申请强制执行。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