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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案 ——法律要点与维权指南

2026-07-30

发布者:陈孝东律师|时间:2026年07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23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是撤销婚姻?先搞清定义

撤销婚姻,是指因当事人一方受到胁迫,或者一方故意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法律制度。撤销婚姻制度旨在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结婚自由,维护婚姻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有两种:因胁迫结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不同——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被法院依法撤销后才自始无效;而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可撤销婚姻的两种法定情形

(一)因胁迫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的认定标准: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胁迫”。

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所谓“重大疾病”,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欺诈行为都可以撤销婚姻。如果一方错把对方六十四周岁当作了四十六周岁(重大误解),或者遭遇骗子(打造“富豪”人设实则一无所有),都不能因此主张撤销婚姻。仅有故意隐瞒重大疾病这一种欺诈情形,才可以撤销婚姻。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可延长的一年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受一年的除斥期间限制,超过该期限未行使权利的,撤销权消灭。

两种情形的起算时间不同:

(一)因胁迫结婚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因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重要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这意味着,一年的期限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延长、扣除或者重算。

四、撤销婚姻的程序

撤销婚姻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实现,婚姻登记机关无权撤销婚姻。

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撤销婚姻申请书(写明撤销事由和诉讼请求);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材料(如胁迫的录音录像、报警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

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本人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其他人无权代为请求。

五、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子女抚养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被撤销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无过错方损害赔偿

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六、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对比维度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
法定事由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请求权人受胁迫一方或受害方本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行使期限一年除斥期间,过期消灭无时间限制
法律效力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自始无效

七、常见误区(避坑指南)

误区正解
“被骗钱骗感情也可以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仅限胁迫隐瞒重大疾病两种情形,一般欺诈不能撤销
“什么时候都可以去撤销婚姻”撤销权受一年除斥期间限制,过期则撤销权消灭
“去民政局就可以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民政局无权撤销
“撤销婚姻和离婚是一样的”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如同从未结过婚;离婚是解除有效婚姻,从离婚之日起解除

八、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只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二是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

问题二:撤销婚姻的期限是多久?过期了怎么办?
胁迫结婚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隐瞒重大疾病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过期则撤销权消灭。

问题三:什么疾病属于“重大疾病”?
可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主要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问题四:婚姻被撤销后,子女怎么办?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父母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问题五: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可以获得赔偿吗?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问题六:胁迫结婚中的“胁迫”如何认定?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胁迫”。

总结

撤销婚姻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婚姻自由、救济受害一方”——因胁迫结婚或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受害方有权在法定一年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认清可撤销婚姻的两种法定情形、把握一年除斥期间的不可延长性、了解撤销后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正确行使撤销权的关键。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受害方应及时固定证据、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维权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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