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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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事项

发布者:龙平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1100人看过


公司在投资过程中,需要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其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等,作为自己投资的参考依据,实践中具体需要调查核实的重大事项有:

  1. 经营范围以及主营业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信息可以查询,可以了解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已经经过许可、授权,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确认主营业务是否会因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而有所限制(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其销售的产品质量情况、是否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相应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善。

  2. 股权结构:股东名册;出资比例;认缴和实缴情况;有无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是否存在隐名股东、代持协议;出资的财产权属是否清晰,涉及到不动产、无形资产是否已经评估作价,是否已经移交并办理过户手续,是否有相应的证明文件;股权是否存在被抵押、质押以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有无对外投资;有无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监高人员的持股情况;控制权在谁手中。

  3. 可辨认净资产: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在建工程以及相关文件、知识产权、银行存款。

  4. 规章制度: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三会制度、激励制度、财务制度。

  5. 对外合同:主要是指重大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合同、借贷合同、购销合同、资产处置合同、并购合同。

  6. 财会及税务情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政及税收补贴情况、纳税情况

    上述六项是尽职调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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