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案多人少的司法现状,为实现繁简分流的目的,2014年6月底,两高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等一二线城市开展速裁程序试点。几年时间过去了,各地法院的速裁庭、速裁法官也已经摸索出一套自己的办案方法和开庭手段。
速裁案件一般适用于认罪悔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尤以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轻伤)等为多,其适用的刑罚也一般是缓刑等较轻刑罚,在惩罚犯罪活动的同时,采用社区矫正等多种执行方式,更好地将司法与社会结合,不仅保障了人权,也给很多罪犯更好的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速裁程序时间较短,北京地区一般要求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十天内审理终结。律师阅卷、准备辩护的时间被大大压缩,既要保证办案质量,又要适应审判机关的办案速度,对于律师而言确实是一个不小的问题。从单个速裁案件看,确实简单明了,但是当我们用大数据的眼光看待速裁程序时,就会发现,他并没有减少审判法官的工作量,甚至一些速裁法官连轴转,赶时间,案件草草了事,期间的笔误,错漏也在所难免。
律师办理速裁案件,要注意介入时间,注意办案方式。最好是能够尽早介入,尽量多的争取办案时间,不断跟检察机关联系,及早阅卷,获得先机。在庭审中,一般是省略质证程序的,但是对于案件证据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在辩护意见中说明。如果没有问题,也一定要准备好辩护意见,当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