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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是否一样?

发布者:荣海波律师|时间:2016年10月27日|分类:死刑辩护 |584人看过

缓刑死刑缓期执行是否一样?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虽然同属刑罚具体运用制度,且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但是在法律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个方面:适用对象不同、执行方式不同、考验方式不同和法律后果不同,下面将为大家介绍死缓和缓刑的区别。  

一、两者的含义

   (一)缓刑

 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二、两者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

 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执行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或者不执行原判刑罚;或者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者进行数罪并罚。而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1、对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对缓刑考验期限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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