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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把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踢出公司(除名)?

2019年05月10日 | 发布者:顾艳红 | 点击:266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不能。法律分析:股权是股东因出资享有的合法权利,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尤其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和人合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股东的股权既是财产权,又是身份权,非经法定事由不能被剥夺。因此,即使是损害公

不能。

法律分析:股权是股东因出资享有的合法权利,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尤其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和人合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股东的股权既是财产权,又是身份权,非经法定事由不能被剥夺。因此,即使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也不能随意除名。

相关法条:《公司法》149、151、152。

律师建议: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可以根据其损害公司利益,还是损害股东利益等事实,提起股东代表之诉,或者向人民法院直接诉讼。对于非董监高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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