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营业执照是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给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证明,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根据《公司法》第250条、260条、262条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有三种:
1、 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3、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4、 违反税收征管、环境保护、案情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强调的是,公司营业执照吊销不等于公司被注销。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只是合法经营资格被吊销,不能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等。但公司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公司只有注销之后,才终止,主体资格才真正的消灭。
二、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后果
1、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得再继续经营。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2条、第6条、第12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继续经营的,属于“无证经营”,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监高。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事由,应当在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第229条、232条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
4、 董事作为清算义务人,如果不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需要就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7月1日之前,原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股东,新的公司法在清算义务的规定上做了较大变化,加重了董事作为公司管理者的责任。即根据《公司法》第232条、233条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后不清算的,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公司登记机关,都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5、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满三年未注销,公司登记机关可公告注销。
《公司法》第241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依照前款规定注销公司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三、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及时启动清算程序。
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公开渠道,可以查到大量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但未注销的公司。笔者在工作中,也接触到到大量的该种情况公司,询问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多数回答是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了,反正也不经营,就放在那里,也没有影响。殊不知,就是这种放在那里的想法,导致不及时清算及注销,产生了大量的追究算责任以及出资加速到期的案件。而清算责任,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需要就债权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完全突破了股东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是违约责任,而股东或董事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侵害的是债权人利益,属于侵权责任,不以出资范围为限。
鉴于以上,笔者认为,所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等,均应当就自己名下公司做一次系统的自查,一旦发现公司有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应当立即启动清算程序。具体如何启动,可根据公司自身不同情况,分为三种:
1、 破产清算。如果公司不但被吊销营业执照,而且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依照《公司法》及《破产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
2、 自行清算。如果公司只是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公司股东也能够配合形成解散注销的股东会决议,并全体签字,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行清算方式,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并做必要的公示公告,即可注销公司。对于一些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材料齐备的公司也可以进行简易注销,相关流程更加简化。
3、 强制清算。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或董事穷尽内部救济途径,未能形成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或虽然形成决议,但却未能成立清算组或成立了清算组依然不能实际展开清算工作。此种情况下,股东、董事,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
以上三种清算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只能选其一,但自行清算或强制清算有可能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而转为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