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工资可与借款折抵吗?
问:我公司经常有一些员工因事请求借款,然后,我们再从工资里面陆续扣款,直到结清所欠款项。请问公司这样做算不算拖欠工资,有没有法律风险?
劳动法120网(www.laodongfa120.com)首席顾问、劳动法专家曾凡新律师解答:我国合同法中有“债务相互抵销”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只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抵消,不得单方抵销。借款与支付工资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款属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而支付工资属于特殊劳动法律关系,受劳动法调整。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导致员工与公司之间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皆不相同,因此,只有在双方达成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抵销。
如果你公司未与员工达成书面约定,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抵销约定,且员工又否认有抵销的约定,你公司便有被诉拖欠工资风险。建议你公司以后在处理员工借款时,双方当即就借款与工资的抵销达成书面约定,这样,就能充分防范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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