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出差错,企业可以扣除多少钱?
问:我公司一名财务人员由于未遵守规定将现金在下班前及时存入银行,而是将五万多元的现金保存在公司保险柜里,该保险柜的钥匙她也没有依照规定带走,致使夜间现金全部被盗。我们准备追究该员工的责任,请问能要求他赔偿多少?可以直接从她的工资里扣除吗?
劳动法120网(www.laodongfa120.com)首席顾问、劳动法专家曾凡新律师解答: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公司有相关明确规定,且该规定合法有效并向员工公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员工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亦可要求劳动者本人直接支付赔偿金。如果从该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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