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新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法律文书代写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是晚婚,还能享受晚育待遇吗?

发布者:曾凡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472人看过

不是晚婚,还能享受晚育待遇吗?

  问:我和妻子同在深圳的一家电子公司工作,妻子即将生产,因为她已经超过了24周岁,所以向单位申请产假的时候增加了晚育假,但是单位人事领导拒绝批准,称我们不属于晚婚,而且我还不到24周岁,所以,她不能享受晚育假。请问,我的妻子到底还能享受晚育待遇吗?

  劳动法120网(www.laodongfa120.com)首席顾问、劳动法专家曾凡新律师解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晚婚、晚育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是不能混同,在假期待遇上也没有任何关联。晚婚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即:(1)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2)双方均为初婚。晚育则只需符合一个条件:已婚女性在24周岁之后第一次生育。

  晚婚对夫妻双方皆有要求,而晚育只是对女方有要求而对男方无任何要求。你虽然小于24周岁,但是你的妻子已经超过了24岁,只要是第一次生育,她就属于晚育,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她可要求单位增加产假15日。(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星期一)

  【特别提示】 疑难解答仅供参考,不构成律师意见,如处理具体法律事务,请咨询有资质的专业律师。(劳动法120网 www.laodongfa120.com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