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转账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鉴于:
1. 甲方与丙方具有×合同关系,甲方尚欠丙方部分×款;
2. 乙方与丙方具有×合同关系,乙方尚欠丙方部分×款。
3. 丙方与甲、乙方具有×合同关系,截至 年 月 日,甲方尚欠付丙方 元(大写: ),即丙方对甲方享有对等金额债权(债权明细详见附件一);乙方尚欠付丙方 元(大写: ),即丙方对乙方享有对等金额债权(债权明细详见附件二),甲方拟转让部分债务给乙方;
4. 丁方与丙方具有合作关系,丙方拟向丁方转让部分债权。丁方拟购买乙方施工的×商品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四方协商一致,就四方债权债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丙方同意甲方将 元的债务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向丙方清偿,即丙方对乙方的债权总额为: 元(大写: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债务由乙方向丙方清偿,与甲方无关。
二、 因丙方自身原因,丙方将上述 元(大写: )债权转让给丁方,转让后丁方对乙方享有 元(大写: )债权。(上述转让行为需以丙、丁方出具债权转让公证书后方可生效,详见附件三)
三、 就丁方对乙方享有的 元(大写: )债权,丁方同意乙方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进行清偿,即乙方无需再向丁方支付等额工程款,丁方无需再向×开发商支付等额购房款(不含房屋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用,相关费用由丁方及指定购房人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抵房总额为: (大写: )(抵房信息详见附件四)
四、 法律后果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丙方之间 元的债权债务消灭;
2. 本协议签订且丙丁方出具债权转让公证书后,乙方与丙方 元的债权债务消灭;
3. 本协议签订后,丁方对乙方的债权消灭,即乙方无需向丁方支付 元工程款,丁方无需向北京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支付 元购房款。
五、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提供相应票据,完善相互之间的手续。丁方指定第三人作为指定购房人的,丁方应保证指定购房人按照乙方及×开发商的相关流程履行购房手续。
六、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丁方不再就 元债权等主张现金给付及迟延支付等权利,否则视为丁方违约,丁方应承担债权额20%的违约金。
2. 本协议签订后,丁方不得解除此协议或拒绝办理相关抵房手续,若出现丁方自行解除协议、未按要求办理抵房手续随意退房的,均视为丁方违约,丁方应承担房款总额20%的违约金。
3. 丁方及指定购房人应按照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购房手续,若因丁方拖延签订导致房屋价格变动的,丁方承担此部分风险。丁方与指定购房人达成的任何协议均与乙方无关,发生争议由丁方自行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丁方承担损失及赔付房款额20%的违约金。
七、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点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九、 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丙、丁方债权转让公证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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