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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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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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心得】刑事案件中的“找关系”

发布者:刘安东律师|时间:2020年09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1201人看过


下雨的周末,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记录一个真实的案例。案例主人公家属的举动让我唏嘘很久,也希望一些同样信奉着“找关系”的朋友敲一记警钟。

小胡是我的朋友,有个谈了七八年恋爱的女友兰兰。某天小胡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里的几万元钱不翼而飞,转账记录上显示打给了兰兰,可小胡自己却全然不记得了。再一看打款时间,都是深更半夜小胡睡着的时候。小胡立刻反应过来,这是兰兰趁自己睡着的时候转走的!小胡急忙联系兰兰,兰兰见他发现,没解释,直接撂了电话。一气之下,小胡拨打了110。

兰兰被拘留后,她的父亲很快赶到上海,向小胡道歉。小胡回忆起两人多年的感情,内心也十分挣扎,于是来找我。我曾帮小胡打赢过一场官司、拿到全额赔偿,加上做刑事较有经验,小胡对我很信任。他提议,希望兰兰的父亲委托我代理此案,争取最大程度的帮助兰兰。

我向他们分析了此案,兰兰的行为确实涉嫌盗窃,但因为是发生在情侣之间,社会恶性较低,且小胡本身愿意谅解,可以走正规途径争取不起诉处理。

兰兰的父亲当时连连点头,可隔了几天,突然托小胡转告我,不准备委托律师。小胡告诉我,他找到了“关系”,且需要花费比律师费高三倍左右的费用。

我当时便提出,此事不可为,上海的司法环境非常严肃,走正规的法律途径是能够帮助到兰兰的,歪门邪道则未必。可兰兰的父亲铁了心,没再跟我联络。不久后,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小胡跑来问我,刘律师,我可以翻供吗?

原来兰兰父亲所找的“关系”,策略是让兰兰坚决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并让小胡去证明自己当初报的是假案。

我将风险告知小胡,小胡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所谓假的真不了,不久后,兰兰被检察院起诉,最终因情节轻微被判缓刑,也离开了上海。

走了“关系”,留了案底,作为律师而言,实在唏嘘。原本走正规法律途径,可以争取不起诉,也不必花费如此高额的费用,可对“关系”的盲目信奉,最终造成了这个不幸的后果。

还是那句话,上海的司法环境是很好的,正规执业律师不会讲关系,更不会保证结果,只会合法合规、尽心尽力去办案。真要能走“关系”,只会走入一案双方都走关系,最终司法紊乱毫无公平可言的歧途,这又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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