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来袭,二娃本打算在家好好休息,过个愉快的十一。没想到天花板漏水,敲了楼上老王家的门却没人理。漏水越来越严重,家里新装修的房子随时可能被泡,眼看着愉快的周一要输给天花板上的水滴,二娃竟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老婆翠花提醒二娃赶紧找物业帮忙!
物业虽然找到了楼上老王的联系方式,遗憾的是老王已关机。情况紧急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物业维修人员请来锁匠,当着邻居吴妈的面撬开了老王家的门,更换了破裂喷水的水管,又换上一把新锁!
后,老王回家,发现门锁已换非常生气,得知物业公司抢修楼下房屋漏水撬开了自己家的房门,不但拒交物业费,还拒绝支付更换水管的材料费,那么,二娃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呢?物业公司支付的破裂喷水的水管材料费又找谁承担呢?物业公司找人撬门合法么?切听木子一一道来!
本案中,二娃遇到的情况非常典型,就是今天和大家分享的紧急避险及免责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紧急避险是什么?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第三人或本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是在两种合法利益不可能同时都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用的牺牲其中较轻的利益保全较重大利益一种行为。
2紧急避险同时具备那些要件?
构成紧急避险需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1.危险正在发生,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利益;
2.采取紧急避险的措施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这样;
3.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要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才行。超过必要限度的,紧急避险人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紧急避险适用哪些情形?
1.引起险情发生的人的责任:如果有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比方,汽车在路上突然刹车失灵,向人群冲来,这是险情发生,险情发生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自然原因引起的险情:因为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没有引起险情发生的人,那么,在一般情况下,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紧急避险人可以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紧急避险的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4.受益人适当补偿:险情的发生既没有第三人的过错,也没有实施紧急避险行为人本身的过错,遭受损害的人与受益人又不是同一个人,那么,这个时候,受益人就可以就应当适当的去补偿受害人的这样的损失,这样才是比较公平。
4责任谁承担?
以本案为例,老王家漏水,侵害了住在楼下的二娃家的财产。在老王家中无人的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就必须破门而入修复老王家的水管,产生的更换水管的材料费、支付开锁公司的费用,二娃家的财产损失,都是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而必然发生的费用,理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老王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当出现漏水等严重情形时,是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措施得体的情况下,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住户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5物业公司有破门而入的权利么?
一般来讲,未经允许或履行一定司法程序,擅自或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是违法侵权行为,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但是,如果是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进入他人屋内实行排险抢修,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向街道派出所实行报告,并征得公安部门同意或者在公安部门陪同下进入他人屋内组织抢修,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侵权行为,反而能更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同时避免争议。
李春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