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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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某民政局范本)

作者:李春红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4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52次举报
2026-06-24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张三,男,出生日期:1900年1月1日,证件号码:12011190001010518。

协议人:李四,女,出生日期:1901年2月1日,证件号码:12011190102010524。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子女抚养事项

双方生育一个孩子,张**,男(女),生于****年**月**日,由*方***抚养,每月*方***付抚养费人民币****元,*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二、共同财产事项

1、位于**市**区**镇**号房屋归*方***所有,*方***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牌汽车一辆(津K88888)归*方***所有。

3、男女双方各自随身物品归各自所有。

4、存款**万元归*方***所有。

三、债务事项

男女双方有无共同债务,如有,请按协商分配;如无,则填无。

四、其他事项


协议人双方共同承诺: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胁迫、欺骗、误解、隐瞒等情况,双方均已认真阅读具体条款,上述内容全部真实有

效,一旦提供虚假情况,双方当事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

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发生争议的,其中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进行

起诉。


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李春红律师,联系电话:13603239096;广东知恒(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79 年4月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和平区
  • 执业单位:广东知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181104476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继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
广东知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11201201811044768 婚姻家庭、公司法、继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