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先生曾说“婚姻就像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而城里的人却想出来。”如今,围城不在,人们闪婚闪离,进进出出。
据统计,2021年全国各省离婚率,7成以上省份离婚率超过了30%!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要想又方便又快,那就是协议离婚,只需要婚姻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
但是协议离婚中,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而形成的约定就一定有效吗?
实则不然,以下六种约定就可能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一、约定离婚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无效!婚姻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在不违反《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人身权利,不得受他人干涉。所以,离婚协议中限制他人再婚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二、约定在婚后不得生育子女。
无效!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剥夺。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选择生育与不生育女子的自由。
离婚协议中约定禁止生育条款,违反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禁止生育的条款无效。
三、约定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无继承权。
无效!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行取消,不受他人干涉。
除非被继承人以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取消某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否则该继承人依然依法享有继承资格。故而,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一方再婚后生育的子女无继承权或者限定再婚子女的继承权均无效。
四、约定夫妻共同房产为子女所有。
可能无效!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的房产为子女所有,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赠与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公示登记为生效要件。
因此,若离婚协议约定了共同房产为子女所有,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可能会出现导致该约定无效的情形。
五、约定子女18周岁后的抚养费。
可能无效!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故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不再承担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只是道德上的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便是子女尚未满18周岁,若父母一方的经济条件有限,不能承担抚养费用,也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标准。
六、约定处分他人的财产。
可能无效!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只能约定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个别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约定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这种约定是无效的,除非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或经案外人追认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