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案情
患者华某因检查发现十二指肠高级别上皮内瘤变,至医疗机构胃肠外科住院治疗,入院后接受腹腔镜下胰十二指肠切除联合相关血管修复的重大外科手术,术后予以抗感染、营养支持等对症治疗,治疗后办理出院。后续患者因消化道出血、肿瘤相关问题,又多次返回该医疗机构住院,接受化疗等后续治疗。时隔数月,患者再次入院,诊断包含黄疸、胰十二指肠术后状态、胆管结石。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医疗机构安排实施 ERCP 内镜手术。手术过程中患者突发心跳骤停,院方开展心肺复苏抢救,随后转入重症监护室继续救治。经抢救无效,家属无奈放弃继续救治,患者最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手术风险评估、术中处置、抢救环节均存在问题,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部分继承人书面放弃本案诉讼权利与实体权利,由子女家属作为原告委托郑一瑾律师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主张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案件审理阶段,结合案件评估,调整诉讼请求金额,推动案件调解处理。
二、本案办案难点
1.手术医学专业度极高:本案涉及胰十二指肠切除(外科特大手术),后续又实施 ERCP 内镜手术,两类手术均属于高风险操作,医学专业壁垒高,手术风险与医疗过错边界很难区分。
2.案件调解博弈难度大:医疗机构认为手术本身客观风险高,对自身过错程度存在不同认知,初始调解预期差距巨大,双方赔偿分歧严重。
3.诉讼主体梳理复杂:本案存在多名法定继承人,部分继承人明确放弃实体及诉讼权利,需要规范完成权利放弃书面材料,确保原告主体适格,避免程序瑕疵。
4.案件走向不确定性:医疗纠纷案件如申请司法鉴定,周期漫长,鉴定存在不确定性;当事人既要争取合理赔偿,同时也希望尽量缩短维权周期,减少家属精神消耗。
三、郑一瑾律师代理办案思路
1.完整调取封存全部病历,厘清完整诊疗时间线 接受委托后,指导家属固定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内镜记录、抢救记录,梳理前后多次住院、两次关键手术、抢救直至死亡完整诊疗链条,区分多次住院不同诊疗行为,锁定争议核心为 ERCP 手术环节相关诊疗行为。
2.梳理医疗过错焦点,完成案件诉讼材料,夯实诉讼基础 结合病历材料,从术前风险评估(患者术前存在严重冠心病,存在静脉麻醉风险)、术前准备、手术适应症把控、术中应急处置、抢救流程多个维度梳理医方可能存在的过错要点,撰写起诉状、证据目录,整理全套证据向法院立案。同时规范处理多名继承人主体问题,审核放弃权利书面文件,消除程序隐患,保障原告主体合法有效。
3.权衡司法鉴定利弊,制定诉讼 + 调解并行策略 医疗损害案件司法鉴定耗时久,鉴定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律师结合病历材料、同类案件裁判经验,评估本案利弊,不单纯等待鉴定,采用 “诉讼施压 + 协商调解” 并行的办案策略,在开庭过程中充分发表我方代理意见,向法院完整呈现案件争议焦点,借助法院调解平台,持续和医疗机构开展多轮协商谈判。
4.把控调解底线,促成一次性纠纷了结 调解谈判中牢牢守住当事人心理预期底线,向医疗机构充分阐释本案诊疗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诉讼、鉴定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经过多轮磋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医疗机构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项,签署调解协议,调解书确认双方就此案再无争议,一次性彻底解决医患纠纷,免去后续漫长鉴定、一审二审程序,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
四、案件处理结果
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机构一次性向家属支付各项损失合计20万元;本次医疗纠纷全部了结,双方不再互相追究责任;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调解约定处理。调解书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医疗机构按调解书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五、郑一瑾律师办案小结
1.胰十二指肠切除术、ERCP 均属于临床高风险手术,手术客观风险不能直接等同于医疗过错,但医疗机构依然负有充分术前评估、充分告知风险、完备术中应急处置的法定义务。
2.医疗纠纷维权不是只有 “打官司、做鉴定拿到判决” 这一条路径。调解也是重要解决方式,对于部分案件,可以避免少则数月多则一两年的司法鉴定周期,减少当事人时间、精神成本。但调解一定要设置自己心理底线,需要专业律师评估案件,不要盲目接受过低的赔偿方案。
3.医疗损害案件程序细节非常关键,有多名继承人的死亡类医疗案件,继承人放弃权利必须要有规范书面材料,否则会产生诉讼主体不适格,有被驳回起诉的风险。
发生医疗损害争议,第一时间要封存完整病历,保存手术报告、检查报告,尽早让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介入评估,选择适合自己案件的维权路径。
郑一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