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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过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作者:龙娟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55次举报


一、追诉期过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不再追诉,具体期限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2.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后不再追诉;以此类推。

  3.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期后的案件处理

  即使追诉期已过,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完全无罪。而是指公诉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1.如果案件已经立案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这意味着,即使追诉期已过,如果犯罪分子被发现并证实其犯罪行为,仍然可以对其进行审判。

  3.追诉期的适用应根据是否进行立案和受理来确定,以保障刑事诉讼秩序。

  三、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1.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后,会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并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3.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会提起公诉。

  4.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应当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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