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家庄离婚律师李鸥)
一、前言
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当如何办理离婚?婚内分配的军产房应如何分割?由于军人是保家卫国的特殊群体,所以我国法律保护军人婚姻及家庭利益。涉及军婚,离婚过程就比较复杂。现李鸥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二、军婚如何离婚?
1、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应当先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或者相应的政治机关进行调解,如果确实调解不成的,由机关出具证明后,才能够正常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
由军人所在的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且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政治机关可以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双方当事人凭借证明进行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
3、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要和军人一方离婚的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当事人双方进行协议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除非政治机关能够查实军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才可以起诉离婚。否则,政治机关不予出示证明,即便起诉离婚也较难立案,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离婚诉讼中,军产房如何分割?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指由部队提供用地,开发商出资建造的房子,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由于军产房不属于商品,故无需缴纳任何税费,自然也无发票可开具,一般情况下只有合同及收据,不会办理房产证。军产房使用人的变更都需要在军队办理。军产房一般只分配具备资格的军人适用,军人只具备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军产房不得私下交易,不可上市买卖。军产房的所有权转让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各地法院对于军产房的处理方式不一,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于军产房所有权归属于军队,故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但可能会对使用权进行判决。如果婚前取得军产房,则该房屋属于军人基于其身份关系取得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婚内取得军产房,如夫妻双方婚内出资支付了一部分房屋购置款,一般会将军产房判归军人一方继续使用,就夫妻共同出资金额视为共同财产由得到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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