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首先,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可见,未婚生子和婚生子法律地位平等,所以判定抚养权的方式其实是一样的。
《民法典》对婚生子判定抚养权的规定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由此可知,对于未婚生子的抚养权的判定,需要分三种情形分别讨论:
(1)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必须判归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明确不愿意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重大传染疾病);
(2)孩子二到八周岁的:需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如工资收入、学历能力、提供稳定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情感付出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02 什么叫“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是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因素,法官判断时一般会从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两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判断:
(1)物质因素
1.生活学习环境稳定性:通常来说,父母对子女日常生活上承担主要照顾义务的一方,更加了解子女的需求,也是子女在日常生活中身心主要依赖的对象,由其继续照顾,能体现子女抚养的稳定性及持续性,不宜贸然作出将抚养权判归另一方的决定。
2.抚养能力和条件: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可能影响子女是否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抚养能力占优势者更容易获得抚养权。物质利益主要体现在父母的经济能力、工作情况、住房条件等方面。
(2)精神因素
未成年子女的精神利益包括父母对子女在情感上的呵护、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教育及时间上的陪伴。值得注意的是,子女在未成年阶段,父母的品行、引导和关怀比物质基础更为重要,父母的个人素养、行为模式也潜移默化影响着未成年的个性发展及行事方式。
03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争取二周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妈妈的一方应利用两周岁黄金期尽快起诉。
2、争取二至八周岁孩子抚养权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具备更优良的抚养子女的条件:
(1)工资收入;
(2)工作单位性质是否稳定;
(3)学历、受教育程度;
(4)照顾孩子时间长,与孩子生活时间久,为孩子消费,对孩子更加用心;
(5)能提供稳定居住条件;
(6)父母是否有时间和意愿带孩子;
(7)对孩子抚养是否有成长规划;
(8)孩子的性别因素;
(9)是否与前妻/夫已生育子女;
(10)对方是否存在收入不稳定、无居所、家暴、婚外情、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有传染疾病或重大疾病,长期不归家工作繁忙无精力照顾子女的情形;
(11)其他有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
3、争取八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时,应着重考察孩子跟随父母一方的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03 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有两个孩子的,法院倾向于判决一人一个。
有存在双胞胎的、一方判有期徒刑、重大传染疾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等情形,也会考虑将孩子全部判归另一方所有。
04 未婚生子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未婚生子当然是可以索求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有约定,根据双方的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支付。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应综合以下三种因素而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比如孩子具有尚处于哺乳期、学习费用需要、或自理能力差、身患残疾、重大疾病、需要人特殊照顾等情形,那么会考量其承担更多一些的抚养费。
(2)父母的负担能力:
依据法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第188页指出,“生活费的给付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该家庭位于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要高,所以抚养费的金额自然会比内地稍高一些。
综上,抚养费的金额是结合案情多重因素综合而定的。一般三四线城市400-1500/月不等,北上广一线城市可能高达2500-5000/月左右(数据谨为参考)。
具体可见我回答的另一篇文章:
05 对方抢孩子藏匿孩子,怎么办?
在双方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对方可能会随时随刻带人来抢孩子。此时,应时刻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将孩子留在身边亲自照料,防止孩子被对方带走。如果孩子不慎被对方暴力抢走,第一时间应立刻报警阻止抢孩子行为。若报警无效,则应尽快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孩子抚养权。避免时间拖延过久,致使孩子滞留在对方身边时间太长,已经习惯了当地生活环境,法院很容易本着不轻易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为由将抚养权判归对方。
附两则抢夺孩子不被法律支持的典型案例:
案例1:一方长期隐匿孩子,法院将孩子判归另一方所有
来源:辽宁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认为,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列举了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现上诉人冷某1主张变更抚养权,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里某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当,婚生女冷某2现虽与冷某1共同生活,但该行为并未征得被上诉人里某的同意,且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结果,该行为不能作为优先考虑子女抚养的依据,故对上诉人冷某1变更抚养关系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男方抢孩子,判归母亲抚养权。
来源:宣威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代乙未经登记结婚便同居生活,并于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女儿代丙,代丙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本案中,代丙现年仅一岁六个月,尚属法定的哺乳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被告主张其患有生理性疾病,可能丧失生育能力,但其并未提交证据加以证实,且即便被告所述属实,其争取孩子抚养权亦应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被告代乙的母亲夏某为帮助儿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将孙女带走藏匿,并为躲避原告的寻找东躲西藏,而被告代乙以登记结婚、迁移户口为条件限制李某探视孩子,被告及其母亲的不当行为,阻碍、割裂了孩子与母亲的正常联系,既不人道也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必须予以禁止,并由其承担不利后果,故法院判决代丙由母亲李某负责抚养。
06未婚生子孩子跟谁姓?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父母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随监护人的姓氏。
如果监护人再婚,需要变更子女姓为继父/继母的姓氏,则需要经过生父/生母同意。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07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有个好消息是,2021年后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一般只需要带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户口本或父亲亲子关系鉴定证明,再加上申报落户的申请到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各地政策不统一,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08 未婚生子是否有继承权?
未婚生子与婚生子法律地位平等,对其生父母的遗产同样拥有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09未婚生的孩子,是否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
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同样具有赡养义务。不管子女是否是婚生,其余父母之间的父母关系都是不可消除的,其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是不能推脱的。赡养扶助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其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也应该履行同等的义务。虽然没有法律直接规定非婚生子女需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一般而言,只要生父、生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尽了抚养和教育的义务,那么当生父、生母年老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同样也有要求非婚生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当然,也需要考虑到非婚生子女的经济实力,如果非婚生子女自己无法养活自身的,让其承担赡养义务也无法实现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10 怎么到法院起诉?
准备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据三份,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起诉状格式如下:
1、标题用“民事起诉状”使用黑体二号字、加粗,上下各空一行。规范统一使用“民事起诉状”做文书标题,不要使用“起诉书”“起诉状”“民事起诉书”“离婚起诉书”等标题。
2、“民事起诉状”以下内容均用仿宋四号字体。
3、“原告:” “被告:”抬头空两格并加粗。
4、自然人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电话的顺序书写,顺序要统一。
5、“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两标题居中并加粗且不使用冒号,或者顶格加粗使用冒号。
6、诉讼请求的内容注意准确表达要求,明确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7、“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依据事实撰写情况即可。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咨询李鸥律师(石家庄离婚律师李鸥),由律师一对一进行法律咨询、文书代写、立案指导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