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都会陷入一个误区:案件走到法院、即将开庭,就觉得一切已成定局,前期错过了最佳辩护时机,现在再找律师也是白费力气,索性选择躺平、放弃争取。
作为从业多年的刑事律师,保定刑事律师孙晓峰明确告诉大家:开庭前委托律师,绝对来得及,也非常有必要。
很多当事人前期心存侥幸、轻信不实消息、错过取保、错过不起诉机会,导致量刑建议偏高、案件形势被动。家属随之陷入自责、懊悔,被过去的错误决策困住。
但法律辩护有一个核心原则:重大决策不要被沉没成本影响。
之前的弯路、错误、错失的机会,已经无法改变,不应该影响你当下的选择。判断要不要请律师,只看三件事:案件有没有冤点、量刑有没有偏重、证据有没有瑕疵、有没有争取空间。
很多家属以为:公安、检察院阶段没找律师,到了法院就彻底定型。这是严重的认知错误。
一审开庭,是整个刑事案件最重要、也是最后一次全面翻盘的核心环节。
到了法院阶段,律师依然可以全面阅卷、梳理证据漏洞、纠正金额认定错误、梳理主从犯地位、找出程序瑕疵、提出有效辩护观点。同时可以争取从轻情节、量刑降档,最大程度压低刑期。
哪怕一审确实留有遗憾、效果有限,我们还有二审救济途径。实务中,大量案件都是一审未委托律师、辩护缺位,二审介入后成功改判、减刑、纠错。
所以刑事案件,永远没有彻底太晚的时候。案件没宣判、判决书没下来,一切皆有可能。不要因为前期的失误,放弃最后一次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宝贵机会。
孙晓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