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被逮捕后,都会陷入纠结:逮捕意味着有初步证据,认罪能否争取从轻处理?坚持辩护会不会加重刑期?其实认罪与否,不能凭感觉决断,核心只有两个判断标准:案件是否冤屈、证据与罪名定性是否存在问题。结合多年刑辩经验,保定刑事律师孙晓峰将拆解三类核心处理逻辑,供大家参考。
第一,案件确有冤屈、并非本人所为,坚决不盲目认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但无罪辩护绝非消极对抗、拒不配合笔录。逮捕初期律师无法查阅卷宗,只能通过多次会见核实案情、梳理证据漏洞。此时要主动梳理有利线索,收集佐证自身清白的材料,向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指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通过合法合规的主动辩护,推动司法机关审慎核查,大概率能够争取取保、存疑不诉的结果。诸多涉帮信、诈骗类案件,均是通过挖掘当事人不知情、无主观故意的关键细节,最终扭转案件走向。
第二,事实基本属实,但罪名定性存在争议,切勿仓促认罪。很多当事人确实实施了相关行为,但办案机关存在罪名定性偏差。不同罪名的量刑标准差异极大,此罪与彼罪的界定,直接决定刑期轻重。比如区分诈骗与职务侵占、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骗取贷款与贷款诈骗等。此类案件切忌跟风认罪,草率认罪会直接固化错误定性,彻底丧失辩护空间。应当耐心核查行为性质、法律适用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沟通,争取变更轻罪定性。
第三,事实清晰、证据完整闭环,无明显辩护空间,理性认罪认罚。若卷宗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多方佐证犯罪事实属实,顽固对抗只会丧失认罪认罚从宽情节,导致刑期加重。但认罪绝非全盘盲从、随意自认,需把握三大原则:精准核对涉案事实、金额及罪名,避免认错事实、自挖风险;全面梳理自首、从犯、未遂、退赔等所有从轻减轻情节;精准争取涉案金额核减、主从犯调整等量刑空间,最大化降低处罚结果。
综上,逮捕后的核心辩护逻辑,是冤则辩、错则纠、实则认,结合事实、证据、罪名综合判断,才能守住自身合法权益。
孙晓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