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滨滨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1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某大型股份制银行行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在被执行人不配合抵押房产腾空情况下,积极与法院沟通,通过公证处见证方式强制腾空,后抵押房产承租人以承租人为体弱多病的老人、抵押不破租赁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我方通过实地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交录音证据,证明抵押房产实际承租人为一对90后小夫妻,并提出租赁在抵押之后、租赁时间长、租金低明显有悖常理等事由,最终法院驳回第三人执行异议,现申请人已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债权本金及利息全额清收。执行难,细致专业加上坚持不懈方能出奇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