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滨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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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专职律师执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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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理法帮助当事人打赢婚姻保卫战

发布者:徐滨滨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9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离婚案件被告一方王某,在原告有确切证据证明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下,组织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提出原被告尚有感情,分居的原因不是感情不和,法庭最后陈述提出:被告母亲处于胃癌晚期,女儿今年12岁,是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正值青春期,经心里评估测评患轻度抑郁,被告上要照顾身患重病的老母亲,下要抚育青春叛逆的孩子,此时特别需要丈夫的支持和关爱,离婚将对被告及未成年子女造成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代理律师通过不懈努力帮助当事人打赢了婚姻保卫战。

徐滨滨律师,法律硕士,北京隆安(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隆安全国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秘书长,十年大型股份制银行法律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北京隆安(厦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2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人身损害、金融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