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玲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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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自保

作者:顾玲丽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1次举报
2023-06-26


1、如果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并且妻子不知情,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但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借款时的家庭财务状况,证明借款时,家中不缺钱,也没有突发事件需要举债借款;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亲戚朋友证言,如有人直接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更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顾玲丽律师(联系电话:13962939633),拥有多年大型国有保险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及基层法律工作经历,在保险合同纠纷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江苏中虑(南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2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江苏中虑(南通)律师事务所
1320620********25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