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监管的阵阵清风席卷医药行业,被业内称为“史上最强”的医药反腐行动,冲击了国内医药行业。据相关机构对股市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医疗、医药相关板块指数全部下跌,其中仿制药指数更是持续领跌。强有力的监察正在推进医疗医药业进行“刮骨疗伤”。那么,各位企业家朋友们知道一家优秀的医药企业对于反腐有哪些法律监管要求吗?
国内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监管要求主要分为刑事和行政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刑事法律监管要求方面,我国《刑法》根据行贿主体和受贿主体的不同,规定了十一个商业贿赂相关罪名,行贿和受贿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同时,单位犯罪是反商业贿赂刑事合规的重点,我国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其中,医药企业贪腐类案定罪最典型的罪名为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提供便利,其根据量刑情节轻重可能判处拘役甚至死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可能判处拘役至无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判处拘役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是行政法律监管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规定作为执法依据处罚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例如,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医药企业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相关证明文件和许可证。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若是违规对用药者造成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应处分。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我们可以体会到,企业必须建立并有效执行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与合规体系,对员工进行充分培训,强化员工的反腐败合规意识。同时,企业应该制定合法合规合理的措施,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只有医药企业自身做好管理规划,监管部门做好合理监管,才能守护国民的医药安全,守护民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