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91岁的相声表演艺术家杨某某在个人社交平台上晒出一条生病住院的视频引发许多相声迷担心。在后续杨老发布康复视频的同时,网友也不断地发出疑问:杨老真的有500多亿资产吗?杨老资产要怎么划分?杨老以一句“真假?”诙谐地回应了网友。而今天,我们将从法律角度解读“继承者们”关注的“公司的股权继承”问题。
首先是确定继承资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司法中明确指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换而言之,股权系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遗产类型,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对其进行继承。
其中,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中,股票作为股权的书面形式,即一种有价证券,其可继承性无可争议。而在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中,因为股权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各地审判机关在办理股权继承案件中的做法有所不同。
其次,在资格要件部分。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具体需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是继承主体须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人部分,存在继承人身份不符合股东资格的情形,分为禁止和有条件禁止情形;在无遗嘱情况下,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第二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规定体现私法自治原则,即公司章程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效力。
在股权继承实务中,我们应该如何合法有效继承股权呢?
首先,我们应该确认公司的章程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有规定,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则按继承形式进行。同时,在部分行业规范里,按公司章程继承时,还需进行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审查。
其次,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继承人继承股权后可要求公司为其办理股东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若是原股东阻碍其进行变更登记的,合法继承人可通过救济途径,即启动诉讼程序,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通过法院判决形式强制公司完成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