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艺华律师 08:00-21:59
郑艺华律师
用法律智慧为您保驾护航
13685959500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劳动争议:随意解除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法院判了:违法

作者:郑艺华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68次举报


近期在龙岩新罗区工作的一位朋友问,郑律师,我跟单位没签书面合同,是不是他们想让我走我就得马上走?随时能解除劳动关系啊?” 其实这是个特别常见的误区!今天必须跟大家说清楚:没签合同,绝不等于单位能随便让你离职。 哪怕双方没签那纸书面合同,只要你实际在为单位工作,受单位管理,拿单位发的工资,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实实在在存在,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是毫无理由就辞退你,妥妥的是违法解除! 给大家举个真实案例,就发生在龙岩:有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说续不续,就让他继续在原岗位干活,工资也照常发。结果过了半年,单位突然说“合同早到期了,你走吧”,直接把人辞退了。最后新罗区人民法院判了,这就是典型的违法解除,单位不仅要赔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还得补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咱们接触过太多类似的案子,发现不少单位也抱着“没合同就能随便辞退”的想法,结果吃了大亏。所以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得记牢:劳动关系不是“没签合同就没约束”,哪怕没签书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也得依法来,不能想当然、凭感觉。 有相关疑问的,欢迎评论区留言,咱们下期接着聊~

郑艺华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3685959500
    •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平台积分

      146分 (优于52.4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8篇 (优于75.84%的律师)

    版权所有:郑艺华律师IP属地:福建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739 昨日访问量:5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