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刑事案件中,都是有直接被害人的,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重要吗?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说明,谅解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谅解书是刑事案件被害人给办案机关出具的,表明对犯罪嫌疑人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的书面材料。刑事案件中,赔偿被害人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并不是说只要被害人出了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就一定能被放出来或者案件就一定可以撤案。谅解书在不同案件中的作用大小是不一样的,例如,轻伤害类案件中,在案件移送法院之前,取得被害人谅解,案件就有可能不立案、撤案或者不起诉,即便案件最终立案,并且不能撤案、不起诉,这种情况下,谅解书对于当事人就非常重要。但是,在法定刑期较高的刑事案件中,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就相对比较小,以诈骗罪为例,山东省诈骗金额在五十万以上的量刑在十年以上,如果最终认定当事人诈骗金额超过五十万,即便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当事人也只能在十年以上量刑,此种情况下,被害人的谅解书与当事人的影响就不会很大,因为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只是对当事人从轻处罚的情节,不是减轻处罚的情节,即只能在法定刑期范围之内从轻,不能减档处理。除此之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非法集资类案件,这类案件实际是不存在被害人的,参加非法集资的客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被害人,而是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类案件一般不需要取得集资参与人的谅解,实践中,非法集资类案件最核心的就是追回集资款,集资参与人谅解与否对案件处理结果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