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芳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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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出具了借条,写明借款年利率9%,利息按月支付,但未约定本金的归还日期。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者:阮芳俊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1236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未约定本金归还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首次催告债务人还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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