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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服该如何处理

作者:李成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4次举报

诉讼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诉讼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服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服该如何处理

1、诉讼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规定

一般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是对方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有两个子女的,比例可以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李成律师。


副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从事民商事代理、公司事务、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处理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曾获“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桃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5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