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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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贩毒案案例分析

发布者:迟刚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4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罪名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该罪名属于我国严厉打击的罪行之一,本次办理案件涉及毒品数量为海洛因600克。现依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相关问题的分析。

  • 一、法院审判思路

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向属于严厉打击,并且体现在侦查、公诉、审判等阶段。依据本案重点描述审判阶段审判思路(1)法院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对于大宗贩毒案件的首要分子,或者对于人身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重判决。(2)法院会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在事实认定部分,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向他人尤其是无吸毒史的人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属于从重情节。(3)法院会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4)法院要严厉打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要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格限制严重毒品罪犯假释,确保刑罚执行效果。

  • 二、只有口供是否能定案

在实践中,并包括本案由于有些毒品犯罪案件,往往毒品、毒资等证据已不存在,导致审查证据和认定事实困难。在审判这类案件时,只有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就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但是仅有被告人口供与同案被告人供述作为定案证据的,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会相对特别慎重。

  • 三、毒品数量及含量问题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的,可以将不同种类的毒品分别折算为海洛因的数量,以折算后累加的毒品总量作为量刑的根据。对于刑法、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应当按照该毒品与海洛因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比例进行折算后累加。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但《非法药物折算表》规定了与海洛因的折算比例的毒品,可以按照《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为海洛因后进行累加。对于既未规定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又不具备折算条件的毒品,综合考虑其致瘾癖性、社会危害性、数量、纯度等因素依法量刑。同时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无论毒品纯度高低,一般均应将查证属实的毒品数量认定为毒品犯罪的数量,并据此确定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但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或者为了隐蔽运输而临时改变毒品常规形态的除外。涉案毒品纯度明显低于同类毒品的正常纯度的,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 四、量刑基本情况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五、对于死刑认定问题

法院在判刑方面,首先体现在依法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区别对待,做到罚当其罪,量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当地的禁毒形势等因素,同时严格审慎地决定死刑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同时由于毒品案件中存在上下家的情况,所以对于贩卖毒品案件中的上下家,要结合其贩毒数量、次数及对象范围,犯罪的主动性,对促成交易所发挥的作用,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慎重、稳妥地决定死刑适用。

迟刚律师,内蒙古鼎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 执业单位:内蒙古鼎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4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