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

  • 执业机构: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停在路边货车爆胎致人损害的性质及赔偿问题?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1日|分类:交通事故 |463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原告经过停在路边的肇事车辆左后轮时,左后轮突然爆炸致使原告受伤,该损害事件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

【案件关注焦点】

 车辆在道路上运动与停止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也与这两种状态密不可分。涉案事故发生在应接受交通管理的道路上,车辆使用人未定期进行轮胎检查,致使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符合交通事故的认定条件。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