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件案情】
原告与肇事司机达成协议并当场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当面结清,后原告进行伤残鉴定,被评定为伤残十级,原告以肇事方驾驶的汽车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故请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及鉴定费等费用。原告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吗?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关注焦点】
事故双方当事人对受伤是否构成伤残这一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认知程度有限,也无法预见,原告因本次事故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而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并无不当,原告与肇事司机达成的协议并不代表原告与保险公司也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故不影响原告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