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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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乘人员移动事故车辆的要担责吗?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415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驾驶员救治伤员的时候,同乘人员A将车辆移动,致使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无法认定,死者家属提出A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案件关注焦点】

 同乘人员移动车辆只是造成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同乘人员并不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与受害人的死亡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不能成为侵权责任主体,况且事故原因经过庭审已经查明,并不影响对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此受害者家属也没有提出异议。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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