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估初稿意见书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何*已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贵院送达的由*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房地产估价初评结果报告书》(初评号:*初(208)0055号)。现针对该初评报告书作出如下意见:申请人认为评估公司对*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首层第十四卡、十五卡、十六卡、十七卡,二层第二卡、二十四卡商铺作出的评估价6034900元过高。因为该涉案商铺已涉及多宗经济纠纷,在短时间内无法盘活,其经济价值无法与周边权属清晰的楼盘同等。因此,请贵院要求评估公司在再次评估中对上述因素予以参考。
申请人:
2018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