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的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生活中,如果遇到孩子给游戏充值,首先是需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等具体情况对充值行为予以撤销,或认为该消费行为自始无效,要求游戏服务提供者返还钱款。但实践中往往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确实是孩子进行充值操作的,这一点证明其实实践中很难证明,但是也情有可原,毕竟不能因为只要空口无凭地说是孩子充的值,就全部可以退款。
实践中未成年人通过自己的手机和账号给游戏充值的情况比较好证实确实是未成年人自己在玩游戏,而通过父母的手机玩游戏的情况则复杂的多。
现在太多未成年人给游戏充值的情况,也有太多成年人玩游戏,究竟是父母自己给游戏充值然后后悔了,硬说成是小孩充的值,还是确实是小孩充的值?在要求游戏服务提供者返还充值的钱款时,还是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确实是未成年人充的值。
同时,父母也确实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自己的游戏账号支付密码等没有妥善保管加密,以致未成年孩子就能轻易转账付款等,也没有仔细观察孩子玩游戏的时间和程度,以致孩子沉迷游戏无法自拔,因此,家长应该尽可能的避免年龄太小的孩子接触网游,以免造成孩子产生网瘾。
但游戏服务提供者也有一定责任的,有些游戏充值可以直接通过话费扣款、欠费充值、免密支付等,这些都给游戏充值创造了便利,未成年人随便乱点都可能充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