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起分家析产案件,原告诉讼请求对遗产进行分配,我们都知道,遗产的分配首先判断有无遗嘱,合法有效的遗嘱优先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法定继承。
除了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外,也会发生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出现第三方支付了赔偿金,该赔偿金也应当进行分配,但继承人之间往往会对具体分配的数额发生争议,进而诉至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赔偿权利人”定义为,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导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并且,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没有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一种成物质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民法典》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所以,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也是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
至于分配的金额,原则上是均分,但同样要考虑分配的权利人,是否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否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死亡赔偿金是否含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综合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