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凯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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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轻判案

发布者:沈凯捷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254人看过 举报

2026-03-19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本案系上海地区重大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投资人众多。当事人作为涉案关联公司管理人员,被公诉机关指控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案金额超亿元,未兑付金额达数千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情形已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沈凯捷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辩护思路

接受委托后,沈凯捷律师第一时间开展案件梳理工作,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审计报告、书证物证等全部证据,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精准定位从犯地位 + 紧抓法定从宽情节 + 推动积极退赔的核心辩护策略,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1. 精准论证当事人从犯地位:本案系共同犯罪,涉案犯罪行为由主犯组织策划,当事人虽担任公司管理职务,但其行为均系在主犯指使下实施,仅负责部分销售业务管理及执行工作,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并非犯罪意图的发起者、犯罪活动的控制者,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减轻处罚。

  2. 紧抓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当事人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及《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

  3. 推动当事人积极退赔减少损害: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释法说理明确退赔行为对量刑的影响,推动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由家属协助退赔违法所得,虽涉案金额巨大,但该行为体现了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辩护成果

庭审过程中,沈凯捷律师围绕上述辩护要点,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就当事人的犯罪地位、情节、悔罪表现等进行充分举证和辩论,该辩护意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

  1. 法院依法认定当事人系从犯,对其减轻处罚;

  2. 法院认可当事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3. 法院对当事人积极退赔的悔罪行为予以肯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相较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实现了大幅减轻处罚的辩护目标,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启示

本案作为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辩护工作的核心在于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结合点。在此类金融犯罪案件中,辩护人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准确界定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区分主犯与从犯,是实现减轻处罚的关键;

  2. 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当事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争取法定从宽情节;

  3. 积极推动当事人退赔退赃,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为酌情从轻处罚奠定基础。

同时,本案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使涉案金额巨大,只要存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法院仍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沈凯捷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细致的案件梳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判决结果,也为同类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提供了实践参考。


个人简介:沈律师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主要在上海办公室工作。 执业领域: 沈凯捷律师曾经在上海市级检察系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1310120********5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