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沈凯捷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7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信息
·法院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
二、被告人信息
·张某:
·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涉嫌罪名:开设赌场罪
·羁押情况:2021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7月15日被逮捕
·辩护人:沈凯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案情概述
被告人张某将从同案关系人高某(另案处理)处获取的某赌球网站账号,陆续发放给证人小吴、小张、小倪。证人倪某使用从小吴处获取的赌球账号参与赌博。经查,自2021年2月起,张某发放的赌球账号内赌资累计达人民币20万余元。
四、证据情况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以下证据,且被告人张某无异议:
·张某的供述及其签字确认的赌球网站截图、微信账号、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微信支付交易明细
·同案关系人高某的供述
·证人小吴、倪某、小张、小倪、杨某的证言及其签字确认的微信账号、赌球网站截图、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
·借条、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出具的案发经过、户籍资料等
五、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张某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退缴违法所得,有认罪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如下:
·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2年8月7日止。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