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凯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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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不起诉

发布者:沈凯捷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90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庄河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初中文化,系大连花园口某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本案于2020730日被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抓获,并羁押于花园口经济区海科新宿舍楼120室隔离观察,2020820日被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决定监视居住,2020113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

辩护人姜田龙,系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沈凯捷,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以庄检公诉刑诉(2021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于20211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桑某、检察官助理申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某及其辩护人姜田龙、沈凯捷到庭参加了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釆信方面存在分歧为由,于20211221日向本院递交了庄检公诉撤诉(2021Z1号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撤回对被告人孙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庄河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依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孙某的起诉。

沈凯捷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各类刑事辩护,婚姻与家事,公司股权纠纷等业务。执业范围涉及:刑事诉讼;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涉外法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