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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律师: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作者:张文娟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8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31次举报


出租人: 

承租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于:杭州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单元***室、间数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适合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日至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现金支付,每次预付后3个月租金,先预付后租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居住。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墙体、地板、厨房灶具、马桶、热水器、空调、电视机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提出维修需求后最长10日内维修完毕,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无(若由于承租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出租人负责维修的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不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经出租人允许的除外。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不允许,经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于            日前支付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日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出租人故意隐瞒与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租赁期满后3日内腾空房屋并交还钥匙。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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