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在欧盟、美国注册某商标第11类,公司亦于2021年初开始生产该品牌台灯向海外销售。客户公司产品出口至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十余国家,截止2023年3月总生产、出口量超过14万件,金额超过1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50万元左右),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项某明知我公司及关联方在欧盟、美国已经注册商标,且我公司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该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仍通过不正当手段在中国境内抢先注册商标,项某于2023年3月10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专用权期限为2023年9月7日至2033年9月6日,随后向海关总署备案该商标第11类,导致客户公司产品出口时被海关扣押。
项某在第7类机械设备、第9类科学仪器、第11类灯具空调、第15类乐器、第27类地毯席垫商品类别上申请了96枚纯英文商标,均在2023年2月至3月期间集中申请。商标注册成功后,立即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其中有59枚商标进行了海关总署备案。通过对其59枚商标在亚马逊平台进行检索发现,有45枚商标在亚马逊平台有对应的产品。由此可以反推,项某通过亚马逊平台检索到热销商品的商标,一旦发现这些热销商品的商标在中国大陆没有注册,就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抢注商标,商标注册成功后立即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如此,在先使用的权利人在出口过程中就会被海关拦截货物,从而给在先权利人设置障碍,制造麻烦。其就可以趁机高价转让商标或者收取高额商标使用费,攫取不正当利益。
张文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前瞻性的诉讼策略。面对项某系统性、规模化的恶意抢注行为,张律师并未局限于单一诉讼路径,而是采取“行政程序与民事救济并行”的组合拳。她一方面通过境外合作律师迅速完成客户公司海外商标使用证据的公证认证,与海关进行多轮专业沟通,成功证明客户公司系在先权利人,最终使海关解除扣押,保住客户公司年出口约500万元的渠道;另一方面,她同步启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并代理客户公司重新申请注册,从根源上消除项某恶意抢注商标带来的法律障碍。
同时,张文娟律师在证据组织与法律论证上展现了极强的穿透力。她不仅系统梳理了客户公司自2021年以来的出口记录、营收数据及海外商标注册情况,还深入挖掘了项某在2023年2月至3月期间集中申请96枚纯英文商标、并在注册后立即向海关备案的异常行为模式,坐实其“以商标抢注为手段、以海关扣押为杠杆、以高价转让牟利为目的”的恶意。这种将“批量注册”、“无真实使用意图”与“海关备案拦截”等客观行为链条作为恶意证据的做法,与当前商标法实务中“从客观行为反推主观恶意”的审查趋势高度一致。
最终,张文娟律师不仅成功解除了海关扣押,还通过法律程序彻底清除了客户公司产品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法律障碍。这一成果不仅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其品牌信誉与市场渠道。本案的成功,充分彰显了张文娟律师作为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在应对恶意抢注与海关扣押案件中的专业实力与战略定力,是法律智慧与商业思维的完美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