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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的税收筹划

发布者:项国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8日|分类:经济仲裁 |1103人看过


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的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只有采取甲供工程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才能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否则,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当然,具体哪种方式更加节税,应当综合考虑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动力中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多数情形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以实现最低税负。

甲安装公司主要通过甲供工程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年销售额约2 000万元,属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适用9% 的税率,全年进项税额约40 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2 000 ÷( 1 +9% )×9% -40 =125.14 (万元),请提出税收筹划方案。

甲安装公司独立核算以甲供工程的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年需要缴纳增值税:2 000 ÷( 1 +3% )×3% =58.25 (元)。通过税收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125.14 -58.25 =66.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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